2006年12月2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爱心解救
李郁

  解救一个被患有精神病的父亲关了3个月的女孩,本不是件复杂的事情。但是,北京市海淀区的十余个部门却用时两个月。不是他们办事拖沓,也不是他们不负责任,相反,每进行一步,他们都要考虑是否符合当事人利益、是否符合法律程序。而这,正是构建和谐社会对每一个法律机构具体要求的现实体现。

  精神病父亲关禁孩子
  7月初的一天,一名三十多岁的妇女找到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,还没说话就泪流满面:“我的孩子小蓓让她爸爸关了3个月了,求你们帮我要回孩子的抚养权。”
  她叫沈艳,北京市郊区人,现在城南一家餐馆打工。一年前离了婚,孩子归前夫抚养。前一段情况似乎还正常,但最近3个月,前夫一直把孩子关在家里,不让外出,不让上学。她找前夫商量挨了一顿打,于是希望能通过打官司要回孩子监护权。但她收入微薄,交不起打官司的费用。
  法律援助中心很快决定对沈艳进行援助,免费为她打官司,并和律师事务所联系,指定律师进行代理。
  律师接手案子后进一步了解到,沈艳的前夫史某患有严重的精神病,发病时表现为癫狂,平常表现为偏执和自闭倾向。今年4月份,史某突然不让孩子上学了,整天把自己和孩子关在家里。
  面对这样的情况,应该如何办?大家商量的结果是,最好不要让诉讼对史某形成刺激,否则可能使他病情加重,或者带着孩子出走,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。
  事情逐级上报到了区司法局、区政法委。两天后,海淀区政法委牵头召开协调会,区公安、司法、工会、青年团、妇联、残联、卫生、精神病医院,还有街道、居委会,十几个部门的领导把区政法委的会议室坐得满满当当。
  “工作要依法、慎重,决不能把一桩民事案激化成刑事案。”会上形成了这样的共识。

  寻找监护人是件麻烦事
  要解救孩子,就必须强制史某治疗。但问题又来了,那就是史某的病是否严重到了需要强制治疗的地步,如果强制治疗还必须由史某的监护人提出申请。
  了解病情的任务又落实到区法援中心的头上。在相关医院那里,史某的精神病史很快得到了证明。而寻找史某的监护人却不容易。
  史某有一个老父亲,但没人知道他住哪儿,史某还有个姐姐,可几年来家人之间矛盾不断,所以,姐姐对史某的事情反应冷淡。
  路走不通了,海淀区政法委又召集了第二次协调会。还是原来的十几个单位参加,又是一场热烈的讨论。
  按有关法律,如果找不到监护人,可由相关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。会议决定由街道办事处、共青团区委、区妇联、残联、法律援助中心5个部门共同提出申请,要求海淀公安分局对史某实施强制治疗,解救小蓓。

  强制的同时更注重关怀
  接下来就是如何强制问题。海淀公安分局将任务交给治安支队和派出所,两个单位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计划。
  两部门认为,虽然是强制,但更要关怀。要巧妙,不能硬干,不能让史某受到刺激,或对孩子心理造成影响。
  史某成天把自己和孩子关在屋里,无法接近他,又不能强行进入。民警们想了好几套方案,比如,断电将史某引出房门,或者由熟人把他叫出来。但这些方案都不太稳妥,被否决了。最后决定,等史某上街时适时强制。治安支队和派出所指定6个民警组成强制小组,随时待命。
  可还有一个重要问题,就是强制时史某必须有关禁女儿的行为。否则,警方师出无名。方案确定时,学校正好放假,孩子在家里说不上是关禁,因此,整个假期都不能对其强制。但这期间史某很可能又会带孩子出走,街道就指示居委会派专人负责观察史某的行踪。
  好不容易假期过去了,史某果真不让小蓓去上学,这时,解救行动只能等待时机了。
  9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,史某带孩子去菜市场买东西,6个民警着便装,迅速围住史某,把他和孩子隔开。一个民警专门安慰孩子,其余民警和颜悦色地对史某说:“我们是咱派出所的,咱们上车谈谈孩子上学的事。”
  史某刚想说什么,面包车已开到他身边,几个民警闪电般地把史某拥上车。总共不过一两分钟,周围的人根本没反应。
  一小时后,史某被送进精神病院,小蓓由妈妈从派出所领走。

  处处依法行事不能含糊
  接下来就是变更孩子抚养权了。法援律师代沈艳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请求变更抚养权诉状。
  “还应该向法庭递交史某的精神病鉴定或诊断书,”法官说,“还必须由史某监护人递交答辩书并出庭。史某是残疾人,他的权益更应该受到尊重。”
  可向精神病院索取史某的诊断病历却难了。按规定必须由他的监护人申请才可提取或复印。按照区政法委指示,在区残联的协助下,法援中心的公职律师才到精神病院复印出病历和证明,到法院把案立上。
  接下来法院要将起诉书和应诉通知送达史某的监护人。听说史某的父亲去了牡丹江,法官通过区公安分局与当地警方联系,仅同名同姓的就找到三十多人,经过筛选剩下5人时,两名法官动身去了牡丹江。但他们刚走,史老爷子就回来了。
  史老爷子78岁了,头脑还算清醒。最后,案子以调解结案。随着老爷子在同意书上签下名字,一场看上去不大但涉及众多法律问题、让多少人耗费心血的事件,算是较圆满地划上了句号。
  现在,两个月过去了,史某的病情有所好转,就是经常想孩子。沈艳一面打工一面带孩子,有空时她也带孩子去看看前夫。
  “这才叫和谐!”自始至终参加了解救工作的海淀区政法委副书记周建感慨地说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后记: 
  十几个单位在解救过程中,不仅爱心无限,而且严格依法办事。要说平常也平常,要说不简单也真是不简单。
  说平常,是因为相关党政部门、群众团体就应该关心群众疾苦,就应该依法办事;说不简单,是因为在一些地方、在很多时候,类似的事情往往会被忽视。或者权力部门在办理类似事情时只凭动机,而不讲究程序依法;办起事来,粗针大麻线,事情办了,效果却不见得好。
  权力部门的每个办事步骤往往像外科手术,一刀下去,能切除病灶,也可能伤及健康组织,引起新的损伤,所以应该格外小心。
  这次解救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依法办事精神应该永远发扬下去,这也是所有人的愿望。